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、C09、C10等地块控规修改(草案)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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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、C09、C10等地块控规修改(草案)公示

2024-07-08 02:28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一、 项目背景

为把握产业发展的机遇,深化、完善温州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总体规划,促进平阳县郑楼——宋桥组合城镇及其经济圈的进一步发展,并有效地指导规划用地的合理开发,有序建设,特编制《温州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(以下简称原控规)。该规划成果已于2006年06月通过评审并提交报批成果,现为万全轻工生产基地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。

2018年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原规划进行规划修改,特编制《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规(B07、B08、B09等五个地块)修改》,于2018年6月通过规划评审,并提交成果。

2019年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原规划进行规划修改,特编制《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》,于2019年5月通过规划评审,并提交成果。

随着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的开发推进,原控规中B11、C09、C10等地块的用地性质已不符合当前的发展需求,需要结合实际项目进行开发。从城镇整体发展的角度分析,需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的用地红线、指标等进行调整。因此,2023年02月万全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的B11、C09、C10等地块进行修改。

二、 修改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19年修正版)

2、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GBJ 50137-2011)

3、《城市、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

4、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(GB 50180-93)(2018年版)

5、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45-95)(2005年版)

6、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》(CBT50805-2012)

7、《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》(GB50220-95)

8、《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》(GB50647-2011)

9、《浙江省建设工程停车场(库)设置规划则与配建标准》(DB33/1021-2013)

10、《温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规定》(暂行)

11、《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修订)》(平政办[2014]149号)

12、《平阳县域总体规划》(2006—2020)

13、《温州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
14、《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规(B07、B08、B09等五个地块)修改》

15、《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》

  

  三、 修改地块区位与范围

本次修改地块为《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中的B11、C09、C10等地块。本次规划范围根据《“三区三线”划定成果(自然资办函[2022]2080号)》划定,其中修改范围一北至纬一路,东至万鳌公路,南至四耕区河,西至规划工业地块;修改范围二北至陈交大河,东至万鳌公路,南至四下宋河,西至经四路。

四、 地块修改论证

(一) 修改内容

1、用地红线和性质修改

本次规划将上版规划确定的商务用地(C10地块)调整为工业用地并扩大其面积,在工业地块(B11地块)上新增110KV变电站(B11-1地块)。

2、用地指标修改

根据《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修订)》(平政[2014]149号),本次修改地块相应用地指标依据规定调整。

表1  修改前后用地指标对比图

地块

编号

用地

代码

用地

性质

用地面积

(m2)

容积率

建筑密度

(%)

绿地率

(%)

限高(m)

修改前

C09

M2

二类工业用地

75371

1.0-3.0

≤55

10-20

24

C10

B2

商务用地

5836

2.0-5.0

≤50

≥20

60

C11

G2

防护绿地

4663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C12

G1

公园绿地

2282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B11

M2

二类工业用地

55463

1.0-3.0

≤55

10-20

24

B13

G2

防护绿地

3269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修改后

C09

M2

二类工业用地

65243

1.0-3.0

≤55

10-20

24

C10

M2

二类工业用地

14232

1.0-3.0

≤55

10-20

24

C11

G2

防护绿地

4310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C12

G1

公园绿地

3042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B11

M2

二类工业用地

51203

1.0-3.0

≤55

10-20

24

B11-1

U12

供电用地

4187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B13

G2

防护绿地

3269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(二) 修改必要性分析

本次规划新增一处变电站,可为工业区供电提供保障;

现工业区内企业都各自有自己的企业办公场所,不需要再新建商务用地提供办公用地,避免用地功能重叠。

(三) 可行性分析

规划修改区域的开发建设尚未启动,及时对区域内的用地红线及指标进行优化修改,从建设时序上分析可行。

五、 修改后对区域的影响分析

  (一)对社会经济的影响

本次修改对原控规地块用地红线及指标进行调整,有利于促进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合理、有序地开发建设。

  (二)对市政设施的影响

本次修改只对地块用地红线和道路进行调整,修改前后不改变市政管线设施,对市政设施不会产生消极的影响。

  (三)对城市景观环境的影响

本次修改增加公共绿地的面积,对景观环境造成积极影响。

六、 修改后空间风貌规划引导

  (一)沿路空间风貌规划引导

本次修改沿万鳌公路预留绿化带,要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,道路两侧地块围墙内预留不少于三米的绿化用地,植物树种以乔木为主。

  (二)沿河空间风貌规划引导

本次修改沿四耕区河、陈交大河和下宋河预留5米宽的绿化带,要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,沿河绿化带应规划1-2米的游步道,两侧种植乔木带,并根据规划施工方案设置景观小品和休憩场所。

  (三)建筑风貌规划引导

本次修改B11、C09、C10等地块的建筑应与周边地块建筑风貌相协调。地块建筑布局模式应与用地功能相适应,并配合街块、地块的尺度和形态。同一街块相同临街面建筑应在界面、高度、形态上相互协调,突出整体意象。高层建筑应相对集中,布局应富有节奏感和韵律感,避免与周边建筑出现较大冲突。地块建筑形态由建筑功能决定,应与风貌分区指引大体一致,在尺度、比例等方面与相邻的建筑协调建立联系。

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现对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、C09、C10等地块控规修改(草案)向社会公告。如有异议,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。公示日期: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(30个工作日);联系电话:58191237;联系地址: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原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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