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、C09、C10等地块控规修改(草案)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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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项目背景 为把握产业发展的机遇,深化、完善温州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总体规划,促进平阳县郑楼——宋桥组合城镇及其经济圈的进一步发展,并有效地指导规划用地的合理开发,有序建设,特编制《温州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(以下简称原控规)。该规划成果已于2006年06月通过评审并提交报批成果,现为万全轻工生产基地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。 2018年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原规划进行规划修改,特编制《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规(B07、B08、B09等五个地块)修改》,于2018年6月通过规划评审,并提交成果。 2019年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原规划进行规划修改,特编制《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》,于2019年5月通过规划评审,并提交成果。 随着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的开发推进,原控规中B11、C09、C10等地块的用地性质已不符合当前的发展需求,需要结合实际项目进行开发。从城镇整体发展的角度分析,需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的用地红线、指标等进行调整。因此,2023年02月万全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的B11、C09、C10等地块进行修改。 二、 修改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19年修正版) 2、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GBJ 50137-2011) 3、《城市、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 4、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(GB 50180-93)(2018年版) 5、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45-95)(2005年版) 6、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》(CBT50805-2012) 7、《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》(GB50220-95) 8、《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》(GB50647-2011) 9、《浙江省建设工程停车场(库)设置规划则与配建标准》(DB33/1021-2013) 10、《温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规定》(暂行) 11、《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修订)》(平政办[2014]149号) 12、《平阳县域总体规划》(2006—2020) 13、《温州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 14、《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规(B07、B08、B09等五个地块)修改》 15、《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》
三、 修改地块区位与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《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中的B11、C09、C10等地块。本次规划范围根据《“三区三线”划定成果(自然资办函[2022]2080号)》划定,其中修改范围一北至纬一路,东至万鳌公路,南至四耕区河,西至规划工业地块;修改范围二北至陈交大河,东至万鳌公路,南至四下宋河,西至经四路。 四、 地块修改论证 (一) 修改内容 1、用地红线和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将上版规划确定的商务用地(C10地块)调整为工业用地并扩大其面积,在工业地块(B11地块)上新增110KV变电站(B11-1地块)。 2、用地指标修改 根据《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修订)》(平政[2014]149号),本次修改地块相应用地指标依据规定调整。 表1 修改前后用地指标对比图 地块 编号 用地 代码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(m2) 容积率 建筑密度 (%) 绿地率 (%) 限高(m) 修改前 C09 M2 二类工业用地 75371 1.0-3.0 ≤55 10-20 24 C10 B2 商务用地 5836 2.0-5.0 ≤50 ≥20 60 C11 G2 防护绿地 4663 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 C12 G1 公园绿地 2282 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 B11 M2 二类工业用地 55463 1.0-3.0 ≤55 10-20 24 B13 G2 防护绿地 3269 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 修改后 C09 M2 二类工业用地 65243 1.0-3.0 ≤55 10-20 24 C10 M2 二类工业用地 14232 1.0-3.0 ≤55 10-20 24 C11 G2 防护绿地 4310 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 C12 G1 公园绿地 3042 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 B11 M2 二类工业用地 51203 1.0-3.0 ≤55 10-20 24 B11-1 U12 供电用地 4187 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 B13 G2 防护绿地 3269 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 (二) 修改必要性分析 本次规划新增一处变电站,可为工业区供电提供保障; 现工业区内企业都各自有自己的企业办公场所,不需要再新建商务用地提供办公用地,避免用地功能重叠。 (三) 可行性分析 规划修改区域的开发建设尚未启动,及时对区域内的用地红线及指标进行优化修改,从建设时序上分析可行。 五、 修改后对区域的影响分析 (一)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本次修改对原控规地块用地红线及指标进行调整,有利于促进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合理、有序地开发建设。 (二)对市政设施的影响 本次修改只对地块用地红线和道路进行调整,修改前后不改变市政管线设施,对市政设施不会产生消极的影响。 (三)对城市景观环境的影响 本次修改增加公共绿地的面积,对景观环境造成积极影响。 六、 修改后空间风貌规划引导 (一)沿路空间风貌规划引导 本次修改沿万鳌公路预留绿化带,要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,道路两侧地块围墙内预留不少于三米的绿化用地,植物树种以乔木为主。 (二)沿河空间风貌规划引导 本次修改沿四耕区河、陈交大河和下宋河预留5米宽的绿化带,要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,沿河绿化带应规划1-2米的游步道,两侧种植乔木带,并根据规划施工方案设置景观小品和休憩场所。 (三)建筑风貌规划引导 本次修改B11、C09、C10等地块的建筑应与周边地块建筑风貌相协调。地块建筑布局模式应与用地功能相适应,并配合街块、地块的尺度和形态。同一街块相同临街面建筑应在界面、高度、形态上相互协调,突出整体意象。高层建筑应相对集中,布局应富有节奏感和韵律感,避免与周边建筑出现较大冲突。地块建筑形态由建筑功能决定,应与风貌分区指引大体一致,在尺度、比例等方面与相邻的建筑协调建立联系。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现对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、C09、C10等地块控规修改(草案)向社会公告。如有异议,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。公示日期: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(30个工作日);联系电话:58191237;联系地址: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原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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